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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立中正大學師資培育中心徵聘輔導領域兼任教師啟事

 

一、資格:具國內外教育部認可之相關研究所碩士以上學位,並已取得教育部教師證書,具中學教學經驗5年以上,且能配合本中心需求開設相關課程者。

二、職稱:兼任講師(含)以上1名。

三、專長領域:教育、心理、諮商輔導領域。

四、開課需求:危機處理、系統合作諮商實務專題研究、諮商歷程與技術、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概論等

五、起聘日期:預計自113學年度第2學期(114年2月1日)起聘,依校教評會議審議通過為準。

六、申請方式:

  (一)一律以郵寄方式申請,請於113年10月31日前寄達本校師資培育中心。

  (二)檢附資料:

  1. 兼任教師申請表(含自傳、著作目錄)
  2. 至少三門課程教學大綱(以開課需求課程為主)
  3. 近五年代表著作(學術論著或期刊論文)
  4. 學位證明文件(國外學歷應經駐外單位驗證)
  5. 中學教學證明文件(任職/服務證明)
  6. 教育部教師證書/聘書
  7. 碩/博士學位論文
  8.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

    具軍公教退休(伍)再任人員之身份者,請務必檢附「職前身分聲明書」及「軍公教人員退休(伍)再任薪酬總額領受具結書」。

    人事室下載網址https://person.ccu.edu.tw/p/412-1015-2020.php?Lang=zh-tw#B1

(三)收件地址:621嘉義縣民雄鄉大學路168號國立中正大學師資培育中心收 (請註明:應徵兼任教師)

聯絡電話:05-2720411轉26404

 申請資料若需寄還者,請附足額掛號回郵信封。

七、其他事項:
  (一)須非屬本校校長或用人單位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、姻親。

  (二)不得曾有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、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、性騷擾防治法、兒童及少年福利權益保障法、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、教師法、性別平等教育法、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等相關法令規定之行為,經判刑確定或曾經主管機關、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、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,並經該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者。

國立中正大學師資培育中心兼任教師申請書下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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