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中正大學師資培育中心徵聘專任教師
一、起聘日期:116年2月1日起聘。
二、職級及員額:助理教授(含)以上1名(與教育學研究所合聘)。
三、專長領域(至少具備其一,具跨域整合者優先):
(一)課程與教學。
(二)學習與認知。
(三)師資培育與教師專業發展。
(四)人工智慧融入教學。
四、資格:
(一)具課程與教學或相關領域之教育部認可國內外博士學位。
(二)能以全英文授課,並支援EMI課程開設以下課程(至少2門):
1. 課程設計。
2. 教學原理。
3. 認知與發展研究。
4. 認知導向的課程與教學研究。
(三)具數位教學或AI教育應用之研究成果或實務經驗。
(四)具備師資培育、中小學教學經驗、AI教育研究成果者為優先考量。
五、須檢附資料:
(一)專任教師申請表【申請書下載】。
(二)個人履歷(含著作目錄)。
(三)執行之研究計畫及可開授課程(含至少2門課程大綱)。
(四)博士學位論文及近五年學術代表著作。
(五)博士學位畢業證書影本(國外學歷應經駐外單位驗證)。
(六)碩士及博士班成績單影本(國外學歷應經駐外單位驗證)。
(七)推薦信正本2封。
(八)教學理念與未來研究計畫。
(九)其他有關專長領域及教學研究能力之佐證資料。
六、應徵方式:
(一)意者請檢附以上資料,於115年9月18日前寄達621301嘉義縣民雄鄉大學路一段168號,
國立中正大學師資培育中心收 (請註明:應徵專任教師),並將電子檔寄至resttc@ccu.edu.tw。
(二)聯絡電話:05-2720411轉26404張小姐
※初審通過後以電話通知複審面試,未達初審標準者,恕不另行通知。
※進入複試者,需準備全英文之課程試教。
※紙本申請資料如需寄還者,請附足額掛號回郵信封。
七、其他事項:
(一)須非屬本校校長或用人單位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、姻親。
(二)不得曾有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、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、性騷擾防治法、兒童及少年福利權益保障法、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、教師法、性別平等教育法、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等相關法令規定之行為,經判刑確定或曾經主管機關、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有性侵害、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屬實,並經該主管機關核准解聘或不續聘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