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提醒】參加113年度教師資格考試及113-1教育實習之初審結果及須繳交資料

提醒同學務必再次確認113年2月19日寄給各位的初審結果信件,附件中缺件資料須於113年6月28日(本周五)前補齊。

暫准考生重點事項提醒:

  • 歷年成績單:
    已繳交112-2成績單代印費者:於期限內以電子郵件回傳成績查詢截圖
    未繳交成績單代印費者:於期限內自行列印歷年成績單並畫註資料。
    應屆準畢業生須繳交成績單資料後,待中心通知方可至教務處領取畢業證書
  • 務必自行提醒112-2授課教師依本校時程上傳學期成績,否則教師資格考試將無效
  • 6月28日(五)前繳齊所有缺件資料(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單除外),如有專門課程須採認,請一併繳交採認表課程大綱歷年成績單
  • 請務必自行再次檢視所修學分是否足夠、54小時實地學習時數等各項必要條件是否完成
  • 培育學科為「英文專長」者:另須繳交英文B2等級聽、說、讀、寫通過證明文件
  • 培育學科為「群科專長」者:另須繳交業界實習達18小時證明文件

以上如有任何疑問,請盡速與師培中心聯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