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0-1「專業自審表、專門自審表、採認表、實地學習紀錄表」彈性繳交方式
- 受理申請期間:110年9月15日至10月8日止。
- 採紙本郵寄方式申請,亦受理同學親送申請。
§同學申請應完成以下步驟:
- 填寫「專業課程自審表」及「專門課程自審表」,需自行填寫修課學期、學分數、成績。
- 如有欲採認之專門課程,請填寫採認表及檢附課程大綱。
- 列印歷年成績單。繳交幾份表格就須繳交幾份成績單(例如:繳交專業自審表及專門自審表,就須檢附2份成績單)。成績單請以螢光筆標記欲申請審核之課程,並依照各份表格之科目編號註記在成績單上。
- 實地學習紀錄表請檢附總表及個別紀錄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