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重要公告】108學年度起入師培之師資生,需先修畢「教材教法」課程,始得修習「教學實習」課程,不得同時修習。107(含)學年度前入師培者,如要採用108版本,亦須遵守此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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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職員師培生未來學生
近期教育部來函有關教育實習相關函釋檢如附件: 1.教育部函釋師資培育之大學及教育實習機構辦理教育實習辦法
2.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機構是否符合教育實習機構案
分類:一般公告 公告日期:2018-10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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